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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就业服务月活动回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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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 月 21日 发布
        2022年4月3日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本学期生涯导航活动第三讲——“教育法学校友谈人生与学术”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1996届教育学博士(教育法学方向)、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安全教育专业委员会特聘专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谭晓玉作为主讲人,我院任海涛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70余位师生和受邀家长在线参加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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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晓玉老师是我国颇具影响力的教育法学专家,他丰富的求学与科研经历给听众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启迪与感悟。本科毕业后,谭老师在新疆的一所中学担任英语教师,1990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取西南师范大学(现为西南大学)的教育学专业研究生,1993年又到华东师范大学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任职。1997年,我国第一家教育法制研究专业机构——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批准成立,谭老师参与中心的筹建并长期主持中心日常工作。2004年到2006年期间,谭老师又被聘为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谭晓玉老师长期研究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研究成果斐然。1995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即在我国教育界最权威的期刊《教育研究》上发表论文。从2000年至今,谭老师先后承担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委托的科研项目和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课题近20项,发表论文180余篇,出版著作15部,参与了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取得博士学位)

(被聘为沈阳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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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交流过程中,谭晓玉老师结合自身经历分享了几点感悟。第一,要勇于克服困难。在中学任教期间,谭老师尽管承受了工作与家庭诸多压力,仍然抽出时间备战考研并且最终成功,该经验值得借鉴。第二,英语对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不论是研究生考试抑或是对国外参考文献的梳理,英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读书期间学术研究的方向选择,应当努力与导师的研究课题和自身经历相结合。谭老师在就读硕士期间,基于自身的中学教师经历选择了教学论作为毕业论文方向;在读博期间,他将毕业论文与导师的课题任务相结合,最终选择了“教育法学”作为研究方向。第四,在学位论文的答辩中要敢于亮明自身观点。谭老师认为,“答辩”应当是既有回答,又有与老师的辩论,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反而更容易得到老师的赞许。第五,学术研究应当与实践相结合。谭老师基于多年的理论研究,提出了“应当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学生伤害事故中校方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的观点,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可行路径。


(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成立大会)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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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任海涛老师进行了总结,他指出谭晓玉老师的学术生涯对同学们的学习和研究有很多启示:第一,做任何事情,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一定要持之以恒,才能成为这个领域的专家。第二,研究不能闭门造车,要有良师益友,多向学术前辈和同行学习,才会不断进步。第三,也是最难能可贵的,就是不忘初心,对于帮助过自己的学术前辈始终保持感恩之心。第四,研究不能分散注意力,研究者应该在自己的领域找一个适当的方向,坚持下去,努力做到本领域一流。
        活动的最后,我院师生及受邀家长在云端与谭晓玉老师合影留念,本次讲座也在听众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字|刘扬
排版|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