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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康市教育局 返回单位信息页面
    行业:教育-学历类 性质:机关 城市:永康市
    职位信息
  • 2023 2 23 Feb
  • 教师 本信息已被浏览118
  • 职位类型: 全职
  • 招聘人数: 57
  • 职位详情:
    永康市教育系统2023年人才引进4号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康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除特别注明年龄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2023届应届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2.教育部第一轮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较强师范类院校设立的“精英班”等同(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等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双一流”建设高校非师范类的一流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获学业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的。
    5.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职业教育引进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类限制),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或在高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此项荣誉限职业教育专业课适用);特殊教育可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其他条件不变。 
     6.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师范毕业生(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不受师范限制),本科所学专业为高考第一批次(或第一段)录取的专业,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及以上或学年2次及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或在高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此项荣誉限职业教育专业课适用)。
    (此政策适用于2023届—2024届毕业生。) 
    7.美术、音乐学科引进条件放宽至: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部分艺术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且在校期间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有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的。
    8.在校期间获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全国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三)非2023届应届生引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毕业5年内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以入学当年的高校层次确定)和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需为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满足2023届毕业生1-4条相应引进条件的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特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等相当荣誉的在聘教师。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科县级教坛新秀、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县级名师名校长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科县级教坛新苗、教学能手、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在聘教师。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省前十名或省二等奖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技术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证书高级工及以上)
    满足非应届生条件2-3条的优秀教师不受引进岗位及数量限制。
    二、引进计划 (共57人)
    类别 引进人数 学科需求 引进条件 备注
    中学 25 高中语文2人、高中英语2人、数学4人、政治4人、历史1人、地理5人、技术5人(含通用和信息)、社会4人、心理2人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5条,非应届生条件1-4条 聘用为事业编制教师
    小学 11 语文5人、数学3人、信息3人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6条,非应届生条件1-4条
    中小学体艺 6 体育(球类方向)2人、美术2人、音乐2人、舞蹈2人(专业要求: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7条,非应届生条件1-4条
    职业教育 8 计算机1人专业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电2人专业要求: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外贸2人专业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电子商务1人普通话1人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同时要求普通话水平一乙及以上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8条,非应届生条件1-5条
    特殊教育 1 特殊教育1人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6条,非应届生条件1-4条
    幼儿园 6 学前教育6人 适用应届生引进条件1-5条,非应届生条件1-4条 聘用为劳动合同制教师,享受与在编幼儿园教师同等薪酬待遇。

    三、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8日,采用网上报名。下载“钉钉”app,用钉钉扫描左下方二维码加入组织,加入组织后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注意事项:务必将身份证、荣誉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毕业证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

    (扫描加入组织)                          (扫描填写报名表)

    2.考核:经资格初审后,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视报名情况,分批组织考核。
    3.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入围面谈人选,从各项考核均达到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2进入面谈(向上进位取整)。由有引进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面谈,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引进意向的,学校将拟引进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荣誉证书原件提交给市教育局。
    4.体检: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5.考察: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4.对于引进的人才可根据规定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及30-150万不等的购房补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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