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详情:
宁波实验学校小学部
01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选贤任能,吸纳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
02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
03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职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中级及以上职称(中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教师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
(三)获得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部门评选认定的下列称号、奖励之一的(同层次不同名称的称号、奖励均有效):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功勋教师、省(含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不设特等奖的为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2.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3.县(区)级名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的;市(地)级教坛新秀一等奖、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的;
4.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名优教师、县(区)级教坛新秀二等奖及以上、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等。
(四)特级教师、名教师、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职称和年龄等要求适当放宽。
*特别优秀的非编教师可以报名,欢迎来电咨询。
04
入职待遇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名优教师,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北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享受待遇。
(三)优秀人才享受相应补助和津贴。拔尖人才可享受“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特殊名师骨干津贴及其他待遇,欢迎来电咨询。
(四)原未享受货币分房政策,符合条件的教师可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
(五)符合条件的名优教师在江北区购房的可享受安家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