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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人事局 教育局2021年校园专场招聘教师公告(上海专场)
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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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1月 9 日 发布
武汉东湖高新区,又称武汉·中国光谷,陆续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湖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核心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存储器基地,是全国10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之一,综合实力在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排名第四。全区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现有人口约200万人。全区现有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42所,学生6万7千余名。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武汉东湖高新区公办中小学面向华东师范大学及上海地区其他一流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若干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中小学语文、中小学英语、中小学数学、高中生物、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物理、初中政治、初中历史、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科学、小学心理健康,具体招聘人数及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和考评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面向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甲等,其它岗位普通话等级不低于二级乙等;
(六)应聘人员教师资格需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②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2021届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
(七)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宣讲和现场确认报名。
招聘工作小组宣讲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基本情况,介绍招聘工作程序,并现场接收报名资料。
宣讲会时间:2020年11月16日8:30
宣讲会地点:上海紫竹万怡酒店三楼2号宴会厅

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3、《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2019年、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未取得可暂不提供);
6.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7.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往届毕业生,须出具就业协议或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反馈至毕业院校。
(二)考核
考核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黑色中性笔参加考核。2020年11月16日上午宣讲会结束后进行笔试,下午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宣讲会现场通知。
笔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及应用写作能力。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面试时可视条件加试特长或才艺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思维表达、课堂教学能力、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等能力。应聘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和试讲课题,并按试讲顺序依次进行备课、试讲、答辩。
(三)确定预录人员并发放《预录通知书》
根据笔试成绩和试讲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顺次确定预录人员,发放《预录通知书》,并收取预录人员空白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后签订。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预录。
(四)签订协议
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组织预录人员到武汉集中体检、考察,参观光谷和相关学校,并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四、补充说明
(一)相关待遇
拟录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身份为聘用制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东湖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的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人员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随时留意相关高校就业网站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为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写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个人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或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或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要求提交个人档案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2021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7.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等。
五、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7号楼7023室
邮编:430000          联系人:余老师  李老师  
电话:027-67880466    邮箱:2321033415@qq.com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光谷OpticsValleyofChina

附件:2.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校园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6日